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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地址能是住宅吗

2019.10.135111次播放公司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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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在注册成立公司时,必须要有:“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在选择公司的注册地时,有的人往往用自己的住房作为申请开办的经营场所。这样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的呢?我想这个问题,肯定会有可以、不行两种答案。
每个地方的工商行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会用不同的规定,有些城市的主城区,为了城市管理、居民的安全、环境卫生等因素,是不容许的。例如:不准破墙开店、住宅楼下不能开餐饮。有人说,这又不是开公司。不管是个体、公司法人,其道理是相通的。
有允许将住宅地址用作经营地址可以向工商申请登记注册。只要是能提供合法的使用证明,那就可以申请注册登记。
现在工商登记注册,为了简化方便办理过程,大部分的省份都允许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只是需要提供住所合法使用证明,就可以予以注册登记,但其他地方,比如重庆陕西等地区就对一些行业有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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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党莉

四川永茂律师事务所

党莉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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