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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暴离婚该如何赔偿

2019.10.134005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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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如果一方有过错行为,另一方是可以申请离婚赔偿的。夫妻之间偶尔的争吵是正常的,然而在吵架的过程中要是一方长期对另一方施以暴力的话,此时就有可能构成家庭暴力,这种情况下受害一方是可以要求离婚的。那么家暴离婚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如果只存在对方有过错的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主要从以下方面考虑:(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还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时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应当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是离婚诉讼中的被告,不愿意离婚也不想提起损害赔偿的,在离婚后一年内可单独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如果无过错方一审的时候没有提出损害赔偿,二审的时候还可以提出,法院会对此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还可以对此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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