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可以打印。
在民事诉讼中,审查一张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力,主要是审查欠条所反映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否确实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讲,欠条以什么形式存在,并不是关键所在。打印的欠条至少应该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借款人及出借人姓名信息、借款数额、借款期限、利息、违约责任、借款人签名、签署日期。打印的欠条,如果有欠款人的亲笔签名或手印,其证明效力较高,法庭一般会予以采信。
即使欠条是打印的,但其作为一个年满18周岁且智力发育正常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借条上签名,即视为其对打印件内容的确认。如果对方否认该借条真实性的,对方负有举证责任,对方有权申请笔迹鉴定,并承担笔迹鉴定的法律风险。对方不能举证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法律后果,即偿还借款。此外,如果对方亲笔签名后,再用传真方式发送的借条,需要实际证明存在欠款。但总的来说,欠条还是手写的好,打印或者传真形式的很容易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 意思表示真实;
(三)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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