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是可以调解的。
我国《刑法》规定的重婚罪是既属于公诉案件也可以自诉的案件。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的。重婚罪虽然不是明文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属于其他情形的自诉案件。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诉,但被害人有时搜集不到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因此,可以向公安局报案,提供线索,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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