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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需要偿还离婚前的债务吗

2019.10.151404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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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需要偿还离婚之前的债务,但前提条件必须是离婚之前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解体就自动消失,或者应该让其中一个人偿还。但是,离婚之前的债务有证据证明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话,另一方在离婚以后是不需要承担的。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也就是说,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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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吴鸥翔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

吴鸥翔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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