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既然逮捕了,说明警方已经收集到了相关犯罪证据,判刑的可能性较大,最终判处实刑的可能性较大。不过,最终还要看详细的案情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后,嫌疑人为何还会被逮捕?
免费查看发现嫌疑人就一定可以逮捕吗?有无限制条件?
免费查看在锁定犯罪嫌疑人后,是否必然可实施逮捕呢?是否存在相应的限制条件?
免费查看14岁少女疑遭三名嫌疑人强迫吸毒致死,案件关键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逮捕
免费查看刑拘不转逮捕如何处理
免费查看逮捕后取保候审申请书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