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内欠条有无法律效力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故婚内的借条也有效,但并非所有的借条均有效,要根据案件情况来明确,如一方虽写下借条,但不是用于个人经营活动,实质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仍由一方承担责任,明显有失公平。如果在婚内的借条被法院确认为是有法律效力的话,在离婚诉讼中需要对这笔债务来进行清偿。如果不被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话,那么就需要将这笔钱一起算做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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