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确,离婚判决书是不可以修改的,双方私自在离婚判决书上涂抹修改是无效行为,判决书生效后因当事人个人原因无法要求法官修改离婚判决书。在实践中,由于实际情况在不断的发生变化,很多离婚判决并不能完全适合双方的实际情况,那么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增加、减少或变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署一个离婚后的补充协议,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处分的完全是双方自己的财产,不涉及第三人的权益,最后签字按手印,写明日期就产生法律效力了。但是起草离婚补充协议需要注意书写,如果约定的财产为不动产,那么一定要尽快办理过户,最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以免日后一方反悔。
所以,离婚判决书是不可以修改的,但是如果双方协商约定可以签署离婚后补充协议,注明日期,协议中和离婚判决相矛盾的地方以在后做出的协议为准,如果一方反悔不按约定履行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到法院起诉离婚后财产分割之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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