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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违约行为

2019.10.083795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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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彻底。一般可将违约行为划分为: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
单方或者双方违约,指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根本违约,指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迟延履行等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相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性违约,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非根本性违约,指违约状况尚未达到更本违反合同的程度,受损方只能要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宣告合同无效。若受损方保持缄默,则合同仍然成立。
预期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明示或者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实际违约,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实际违约又可以分为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部分履行、其他不完全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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