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调控政策、贷款审批条件等政策法规的影响下,不少人便另辟蹊径,借用他人名义来购买房屋,但“借名买房”存在如下几方面的法律风险:
第一,名义产权人反悔。如果名义产权人反悔,而出资人又不能充分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就会很困难。
第二,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如果银行查明实际购房人与贷款人不是同一个人,也可能依据贷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提前解除合同。
第三,名义产权人陷入债务等纠纷。如果名义产权人对他人负有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或存在离婚纠纷,则房产很有可能被查封或拍卖。
第四,名义产权人私下卖房。如果名义产权人私自将该房产出售,而购房者因基于对房产登记的信任,购买了该房产,那么,真正出资的购房人就可能无法追回该房产。
第五、借名买房合同无效。如果借名买房购买的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该借名买房合同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还钱不收回借条等借钱凭据存在的风险
免费查看倒签合同存在哪些风险
免费查看合同债务存在哪些风险
免费查看传真合同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
免费查看出售汽车,潜在的风险是否存在?
免费查看以自己的名义为朋友全额购车是否存在风险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