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关于法院的管辖权有专属管辖、协议管辖、专门管辖等分类,专属管辖是比较重要的,对于专属管辖的范围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
在我国,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那么普通的仓储合同都是适用一般的管辖原则,即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也可以由合同双方对管辖进行约定。但是涉及港口的仓储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即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点要必须注意,如果是涉及港口的仓储合同,即使双方进行约定管辖,都是不允许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一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仓储合同是专属管辖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免费查看什么叫专属管辖
免费查看施工合同属专属管辖吗
免费查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免费查看仓储保管合同的实践属性
免费查看专属管辖与协议管辖有什么区别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