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作为债权的一种,主要是合法存在的,并且符合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的条件,那么也是允许公民使用欠条债权进行抵押贷款。
按照央行规定,可用作办理质押贷款的应收账款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产生的欠款;出租动产和不动产产生的欠款;提供服务产生的欠款;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等等。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 汇票、支票、本票;
(二) 债券、存款单;
(三) 仓单、提单;
(四)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 应收账款;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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