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纠纷起诉,原告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提起赡养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副本。
(2)原告及被告的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近亲属以外的公民为代理人的,应提供诉讼代理人推荐函、身份证复印件;委托近亲属的,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亲属关系证明;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
(4)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户口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5)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提供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提供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6)要求变更赡养费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7)被赡养人的收入、身体、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8)赡养者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
(9)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或者虽经委托代理律师亦无法收集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法院进行查证。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