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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给孩子买房算不算共同财产

2019.09.063950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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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出于保障孩子的权益还是出于其他目的,很多夫妻会为孩子购置房产,那么购买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还要看具体情况:
一、房子虽然是为孩子买的,但并未登记在孩子名下,而是登记在夫妻任一方或者双方名下,那么房子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二、房子登记在夫妻和孩子三人名下,那么产权登记时约定的有份额的,按份额划分所有权。
三、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这种情况也要区分对待:
1、孩子是成年人。如果房子的产权登记在成年子女的名下,一般认为房子为孩子所有,不是父母的共同财产。
2、孩子是未成年子女。对于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产权归属不能仅仅依据房屋权属登记来认定,还要看夫妻在将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真实意思确实是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那么该房屋就应当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由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暂时管理。如果真实意思不是赠与未成年子女,该财产一般会被认定为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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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主任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易轶律师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主导成立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婚姻家庭研究专项基金;主导西藏江达法律援助项目,为江达县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助力当地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出儿童保护计划——护蕾行动;加入反家暴妇女儿童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团队,成为反家暴公益律师,受邀参加英国大使馆“女性助力,共享未来”反家暴活动;获聘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专家志愿者。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央视网、《新京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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