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规定认定财产的性质。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所以,夫妻双方可以签订财产协议对婚前和婚内的财产的所有权归属进行约定,只要双方在协议上面签字即生效,不是必须公证才生效。但是如果有条件,可以进行公证。公证需要交一定的费用,还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公证处,比较麻烦。但是好处在于协议中如果存在赠与,比如将一方婚前的财产约定为夫妻共有,公证之后便不能撤销和反悔了。另外,公证本身也可以证明双方是自愿签订的协议,不存在胁迫和欺诈的情形。这样就降低了对方反悔的可能性,也降低了将来一旦诉讼败诉的风险。
财产公证与离婚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不离婚是可以进行财产公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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