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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什么

2019.08.157035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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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财产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张得到孩子抚养费用。分割共有财产和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要离异双方自行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不管是子女抚养权还是财产分割问题,双方都可以进行协商。只要双方意见一致,女方提出什么样要求都是可以的。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由于孩子未满两周岁,抚养权一般会判给母亲。为了让孩子能够健康成长,在分割财产时,也会适当照顾妇女儿童一方。比如,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还未颁发产权证时,可能先判决房子由女方居住使用。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具体数额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官结合孩子实际需要与对方经济的能力做出判决。在哺乳期,一般不准判决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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