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诉讼案件的开庭时间,通常情况下一宗诉讼案件的一个审理程序法院只开庭一次,当然也存在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需要第二次开庭的情况。但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
在实践中,离婚诉讼中的开庭时间需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确定,通常情况下,不会超过三个小时。
第一,双方之间对于离婚意见是否一致;
第二,双方之间的财产以及债务的分割是否存在异议;
第三,双方之间就子女抚养以及抚养费数额的承担是否存在异议;
第四,双方之间证据的数量也决定庭审时间的长短。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若无上述情形,则第一次离婚诉讼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待第一次判决生效后,若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后原告再次起诉离婚,则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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