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发展过程中,一定会涉及股权纠纷。因为公司的运作,需要股东不断行使各种权利来推动,而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第三方之间,也时常发生股权转让的情形。在这个过程中引发的、关于股权争议的案件,我们就统称为股权纠纷。因为近几年商业市场的繁华,股权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也逐渐成为公司法案件的主要纠纷之一。
那股权纠纷是怎么引起的呢?
通常情况下,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之争、控制权之争,股东会与董事会、董事会与总经理、董事会内部的权力之争等等;以及不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这些均会引起股权纠纷。说到底,就是各个股东之间权利的争夺。
一般来说,股权纠纷主要分为四类:股东出资纠纷、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权利纠纷等。这些具体涉及到哪些法律规定,又是怎么解决的,我们将会在接下来学习过程中了解其中的要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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