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称为“借据”, “借据”是比较正式的说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
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之债的必然凭据,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一个“借”字,不但反应出借、贷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而且也反应出贷方已履行了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义务。假如借款人不守诚信,不履行返还借款义务时,出借人可以凭着“借条”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此时,“借条”就成了借贷纠纷案件中最重要证据,只要“借条”能够足以证实双方存在借款事实,法院便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需注意的是,借款金额较大的借贷纠纷,法院一般仍会审查款项交付的事实,如出借人主张现金交付,一般还需审查款项来源,出借人经济能力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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