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以,配偶不仅有继承权,而且还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明确赋予配偶双方享有完全平等的继承权,并在具体规定中对配偶相互间的继承权给予完善的法律保护。
此外,《继承法》还规定,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的,有权依法处分其所继承的遗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而且,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继承立法均规定配偶的继承份额高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美国的继承法规定配偶的应继承份额不少于全部遗产的1/2;日本《民法》第九百条规定“子女及配偶为继承人时,子女的应继份为2/3,直系亲属的应继份为1/3”。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3:59)
配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doc文档
免费查看继承配偶房产起诉状
免费查看继承配偶房产起诉状范文
免费查看继承配偶房产起诉状版本
免费查看继承配偶房产起诉状【简易版】
免费查看继承配偶房产起诉状范文【精选】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