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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注意事项

2018.10.157417次播放房产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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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购房主体却有限制。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的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
4、农村房屋买卖要谨慎,对于此类交易,法院是以认定无效为原则。想要有效的话,要求是买卖双方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经过审批(或者符合审批条件,比如没有宅基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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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周薇

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

周薇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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