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中止的案件申请恢复执行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原中止执行裁定书,以及原裁定所列中止执行情形已消失的依据;中止后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等。
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恢复执行程序是指出现中止情形消除、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或者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其他可供执行的权益、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等情形时,可以恢复执行。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一)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三)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四)执行实施案件因委托执行结案后,确因委托不当被已立案的受托法院退回委托的;(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而终结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恢复执行是指以中止执行的程序,由于与中止原因消失,而继续进行的制度。
申请执行被终结后,如果有以下情况,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申请执行的。 2、依据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后,又有第三人依据《民诉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撤销判决、裁定、调解书。
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是就法院裁定中止的案件申请恢复执行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原中止执行裁定书(包括债权申请执行凭证);中止后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等等。
如果是就法院裁定中止的案件申请恢复执行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原中止执行裁定书(包括债权申请执行凭证);中止后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等等。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是申请人基于法院的判决/裁定要求被申请人强制履行判决内容提出的强制申请书,因为个别情况中断,后来恢复情况,申请人又申请法院恢复对被申请人的强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