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2、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以下情况下婚姻无效:一、有一方构成重婚了。二、一方或者双方不够法定结婚年龄。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三、结婚的男女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为无效婚姻: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1、直系血亲;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三、未达法定婚龄。未达法定婚龄是指男未满二十二周岁,女未满二十周岁。
属于无效婚姻的,婚姻双方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作出判决的,并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其他纠纷分别制作法律文书,且一审终审。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书已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各当事人均不能提起上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婚姻:(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3)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不能撤销,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主张婚姻无效。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有效婚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必备要件的婚姻,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1、由相关人员提起诉讼; 2、由法院进行调解并调查; 3、符合条件的,由法院进行判决宣告婚姻无效; 4、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