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它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它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1、受害者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调取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2、注意搜集重婚一方遗留的电子证据,如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3、跟踪调查,通过照相、录音录像等方式把证据固定下来;4、寻找证人证言,有条件的可以让证人出庭作证。
当事人如果起诉离婚,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几方面的证据:(1)提供婚姻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比如结婚证、结婚登记审核表。(2)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材料。比如是孩子是婚生、收养、继子女等,成年子女经济是否独立,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条件和能力的证据。(3)证明证明婚后感情状况及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比如婚后感情好坏的证明,分居时间和分居原因的证明,家暴的证据、对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刑事律师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才可以向其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才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收集证据的方法有:(一)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二)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三)辨认等等。
收集证据的方法有:(一)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二)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三)辨认等等。
1、收集书证,比如:保证书、情书,同居房屋的购房合同、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2、收集物证,比如:照片、礼物等。 3、收集视听资料,比如,录像带,电话(包括手机)通话记录,手机录音、短信,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 4、收集证人证言,能够了解重婚事实的知情人范围主要是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双方同事、邻居之间。 5、收集当事人的陈述。
司法人员在调查证据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收集证据应当全面,这是刑诉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基本原则。在具体运用时,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