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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

2023.04.22 房产纠纷 17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的方法时:
1、对于经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2、对于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或非农业户口居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按规定登记发证,并在证上进行标注;
3、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但合法使用的宅基地,应依法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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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报告编号:NO.202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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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因需要重新建造而拆除房屋的,房屋拆除后,宅基地使用权仍属于原使用权人。如果该户全户户口迁出集体经济组织而拆除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收回,重新进行分配。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14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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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汉杰律师 2019.02.20 1198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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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申请登记程序。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交费领证。第二、受理范围:1.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城区四街道及除泗门分中心外的其余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王汉杰律师 2019.02.20 1208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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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汉杰律师 2019.03.16 1063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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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地区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北京梵清律师事务所 2021.11.20 918人看过
  • 怎样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流程是签订转让合同后,到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可。但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北京梵清律师事务所 2021.11.20 794人看过

李荣梅

河北冠彬律师事务所

李荣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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