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由如下要件构成的:1、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要件为司法工作人员;2、主观要件由过失构成;3、客体要件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活动;4、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关于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如何构成的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关于执行判决失职罪由什么构成 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活动中,因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等过失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四)主观

在当前社会中,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正义的基础,只有司法活动具有公信力、权威性,社会才得以前进。但现实中仍存在一些执行判决失误的,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就是没有经过合法的依据就对案件进行判决从而导致他人受到伤害,此行为只要条件一旦构成必定就会接受到相应的处罚,而且处罚的标准就会按照受害者损失的情况来进行判定,那么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构成有哪些要件,华律网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