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注销,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死亡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
出国定居人员户口注销:凭出国护照、户口本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收缴身份证。凭入伍通知、户口簿、入伍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正常死亡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如果是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注销户口需要的证件,按照不同的情况分为以下几种:一、出国定居人员户口注销:凭出国护照、户口本直接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收缴身份证;二、参军入伍户口注销:凭入伍通知、户口簿、入伍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户口销户需要提供的资料:1、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 ;2、居民户口簿;3、死亡人居民身份证;4、《死亡医学证明》或者zd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注销户口因为被注销人员的不同导致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不同,但是都需要提交居民户口簿。注销死亡人员户口需要提交:《注销户口申请表》;《死亡人员通知书》;死亡人员身份证原件等。
根据户口管理的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户口注销是个法律概念,是户口管理中的具体表现,包括因失踪而宣告死亡户口注销登记和死亡办理户口注销登记。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所需材料:1、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申报申请;2、公民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
户口销户,可以由户主或者本人带上户口簿等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的,但是考虑到各地办理流程不同,建议先到当地户籍部门咨询了解再前往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