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欠款人是外省的可以在本地起诉,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被告已经在本地居住了一年以上,是可以在本地法院起诉的,需要提交一年以上居住的证明文件,可以去公安局查下对方有没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证一年以上的符合本地起诉的条件。没有办理居住证的,可以提交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的证明文件。
1.债务人死亡可以起诉。2.但是应当起诉债务人的继承人,因为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债务人死亡多年可以起诉,如果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要求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是如果该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则债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债务人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1.欠款人联系不上,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2.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人移送执行员执行。
1、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提存的法律后果。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孽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标的物提存后,合同虽然终止,但债务人还负有后合同义务。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3、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此处规定的5年时效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1、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需要满足这些条件: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等。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1、如果债务人玩失踪,借出去的钱可以要回。如果债务人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债权人可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再由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以失踪人的财产来还债;2、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则债权人可通过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等方式来要回钱。
1、债务人可以转移债务。2、债务人要转移其债务的,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则该转移行为无效,且债务转移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3、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1、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应当由其继承人在债务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2、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