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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合贷多久能下来申请时需注意什么事项

    组合贷款审批的时间比较长,因为组合贷款要对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都进行审核。一般来说,住房组合贷款是按照公积金贷款时间来定,就是和公积金贷款时间一样,也就是3个月左右。如果认识公积金中心的人员,那时间会快点,如果按正规程序来,就要3个月了。

    沈辉律师 2018.12.08 1569人看过
  • 组合贷多久能下来申请时需注意什么事项

    组合贷款审批的时间比较长,因为组合贷款要对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都进行审核。一般来说,住房组合贷款是按照公积金贷款时间来定,就是和公积金贷款时间一样,也就是3个月左右。如果认识公积金中心的人员,那时间会快点,如果按正规程序来,就要3个月了。

    沈辉律师 2018.12.08 1569人看过
  • 欠条债务人对借款人有什么义务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顾双浩律师 2018.12.07 1065人看过
  • 借款人是债务人吗

    借款人是债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顾双浩律师 2018.12.07 1657人看过
  • 债务人是什么意思

    债务人,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一定行为的当事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顾双浩律师 2018.12.07 1356人看过
  • 担保人承担还款借款人能否免责

    不能。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清偿责任,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李姗姗律师 2018.12.06 1780人看过
  • 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债务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包含两重债务关系,一个是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生性债务关系;二是第三人(替代履行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次生性债务关系。在这两重债务关系中,第三人与原债权人无任何债务关系,其只对原债务人负有义务。

    李姗姗律师 2018.12.06 1612人看过
  • 如何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按照我国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收益于重组日全部予以确认。这样使债务人产生了相应的所得税缴纳义务,并需要以当期流动资金来偿还。该项收益并不产生现金流入,从而造成流动资金短缺。

    李姗姗律师 2018.12.06 1559人看过
  • 将财产赠与他人而拒不偿还借款合法吗

    不合法。债务人通过将财产赠与他人的方式来恶意逃避债务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是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的方式申请撤销债务人财产赠与行为,以实现自己的债权。然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再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债权的安全。

    李姗姗律师 2018.12.06 948人看过
  • 将财产赠与他人而拒不偿还借款合法吗

    不合法。债务人通过将财产赠与他人的方式来恶意逃避债务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是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的方式申请撤销债务人财产赠与行为,以实现自己的债权。然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再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债权的安全。

    李姗姗律师 2018.12.06 948人看过
  • 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

    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自然存在两个履行地。首先,按照履行的先后顺序,先由贷方履行支付借款的义务。在双方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的情况下,合同履行地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借方所在地。

    李姗姗律师 2018.12.06 1247人看过
  • 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

    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自然存在两个履行地。首先,按照履行的先后顺序,先由贷方履行支付借款的义务。在双方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的情况下,合同履行地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借方所在地。

    李姗姗律师 2018.12.06 1247人看过
  • 什么是不真正连带债务

    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就各自立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自独立地对债权人负全部履行的义务,并因债务人的履行而因其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的债务。

    李姗姗律师 2018.12.06 1261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