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断是合理的。2、追诉时效指《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追诉时效的中断,也称追诉时效的更新,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以前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律规定的事由终了之时,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1、民间借贷案判决后要在判决书生效后执行,如果逾期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民法典规定质权的客体是指法律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财产,主要包括动产和权利,但是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权利质权的范围主要包括债券,存款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等。
1、借贷的目的不同民间借贷主要是生活原因或是生产经营所需短期的借贷行为;而非法集资是以违法的形式,进行的一种资本的运作,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和金融的有效监管。2、借款的针对对象不同民间借贷主要为“一对一”的借款模式,行为指向特定的对象。即使在一个借款人向多数人借款的情况下,每一笔借款也都是独立存在的。而非法集资的集资对象却是指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行为人或者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吸收存款的公告,或通过其他的方式使社会不特定对象知道其吸收存款的消息。即使有时只吸收了为数不多的几个对象的存款,但如果主要是针对不特定人的,其吸收的存款数额或造成的危害结果,又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犯罪标准,那么也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3、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民间借贷是一种典型的民事行为,债权债务关系受民法、民法典的约束,当事人违反民间借贷合同,将承担民事责任;非法集资是对于我国公法规定的违反,轻者导致某种行政责任,严重的需承担更为严厉的刑事法律风险。
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高利贷还不上可以尽量搜集证据证明该贷款属于高利贷,向法院起诉只归还合理范围内的本息。如果高利贷利率超过年利率36%,那么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当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利息时,借款人可以不偿还超过36%部分的利息,已经偿还了的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进行归还。
1、处理纠纷,提供证据很重要。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2、民间借贷有年利率24%的限制。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3、有无约定利率争议的处理。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根据双方费交易习惯确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可以按无利息来处理。4、定期无息借贷的处理。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按年利率6%计息。5、违法借贷行为的处理。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6、保证责任的处理。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7、行为人的责任承担问题。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间借贷纠纷的常见原因:因借贷合同无效而产生纠纷;因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贷合同而产生纠纷;因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确而产生纠纷;以及因约定的利息过高而产生纠纷。
个人借款利息收入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民间借贷可以不约定利息。无息民间借贷: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如果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利息,或约定利息不明的,视为无息民间借贷,借款人在约定借款期内不用支付利息。但对于无息民间借贷,借款人到期不还(约定还款日期的)或经催告不还的(无约定还款日期的),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偿还逾期利息或催告后的利息,利息数额参照银行同等贷款的利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