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按照以下要求写的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1、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合同的内容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3、借款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与行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此外,如果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签订的借款合同在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也具有法律效力。
在诉讼有效期内有效。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履行期限届满时起计算两年,如果在这两年中没有要求偿还,债务人也没有承诺偿还,两年过后诉讼时效终结,此债不受法律保护,借条也失去法律效力。
借条如有改动是有效的。借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修改的,修改后的借条有效。借条被一方擅自修改,如果修改部分对借条构成实质性的影响的,修改的部分无效。随意修改借条信息这样的情况下,所持的所谓借条没有法律效力。借条并不是因为书写错误进行修改的,属于捏造事实,还要进行处罚。
1、借钱没有欠条,也可以起诉,但当事人必须提供其他能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借据、收据等债权凭证,或者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2、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根据《民法典》规定,欠条的有效诉讼期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欠钱不还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
可以起诉。借条中只要双方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有真实的签名和手印,并且指纹看的清楚,符合借条书写规范,就具有法律效力,承担法律责任,在法律中认可就可以要到钱。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按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无还款日期的借条主要内容包括: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无还款日期的也需要标注一下;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借条是由债务人来进行书写的,在书写借条的时候,需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格式来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写上落款时间的话,但是借条的内容有表述清晰,那么双方的权益同样也是可以得到保障的,因此借条没有落款日期也是属于有效的。
债务纠纷诉讼借条可以作证据。除此之外还需要以下证据: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4、如列夫妻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二、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1、借款合同、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2、没有借条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的其他证据,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如银行汇款单、转账记录等。三、证明诉讼请求金额的证据: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支付的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计算起算及截止日期等。四、证明有担保的证据:1、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2、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3、担保人的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4、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借条复印件在作为证据使用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过与原件核对无误或者对方当事人不表示异议,即被采信;另一种情况就是因无法与原件核实或者遭到对方当事人的异议即被否定。
借条复印件在作为证据使用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过与原件核对无误或者对方当事人不表示异议,即被采信;另一种情况就是因无法与原件核实或者遭到对方当事人的异议即被否定。
欠条需要写债权人名字的,欠条没写债权人的名字属于存在瑕疵,但并不影响其整体的效力。只要主要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