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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款人还不上款担保人有何责任

    有。债务人欠债不还担保人有责任,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予以偿还。担保人对于代替被担保人偿还的贷款数额有向被担保人追偿的权利。同时,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约定了连带责任。如果约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则贷款人即可要求担保人连带偿还,如果没有约定,则应由借款人首先偿还贷款。

    王衍祥律师 2024.02.20 18人看过
  • 抵押权人是否应当在主债权时效内主张抵押权

    抵押权需要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主张。抵押权没有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内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为抵押权是从权利,主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跟着消灭。抵押权主债权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分别是:折价、拍卖、变卖若当事人就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无法达成协议的那么抵押权人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由人民法院将标的物进行拍卖或者变卖从而实现其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须抵押权有效存在。(2)须债务已届清偿期。(3)须债务人未清偿债务。

    王衍祥律师 2024.02.20 18人看过
  • 留置权与抵押权并存时怎么处理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虽为担保物权,但其与一般担保物权不同,它不能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而只能依法律规定的条件直接发生。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前两种的产生由合同约定,而留置权作为法定担保物权比其他担保物权优先受偿。

    王衍祥律师 2024.02.19 43人看过
  • 别人欠钱不还我担保的要怎样办

    别人欠钱不还我担保的可以通过如下方法解决:1、担保人是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不能随意否认担保。如不愿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解除担保协议;2、担保人如果已经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可以向债务人、借款人行使追偿权,要求偿还担保人偿还的数额。担保人和借款人长期不还款的后果是:1、贷款罚息,银行借款逾期后,罚息、违约金是非常高的,累加计算,还款人和担保人还款压力会增加;2、被银行催收;3、影响征信,贷款逾期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征信都会受到影响;4、被起诉,被银行起诉后,法院会强制执行,将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房产、车产拍卖。

    王衍祥律师 2024.02.19 59人看过
  • 房子抵押贷款一般如何贷

    1、提出贷款申请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期限等申请。2、递交贷款资料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还需看各银行产品的具体规定):借款人身份证、近六个月的流水、工作证明、征信报告和房屋产权证等。如果是企业需要抵押房产,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企业营业三证、开户许可证、企业章程、企业验资报告、购销合同,近六个月的流水、去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和近半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证明(会根据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材料提供)。3、看房评估材料提交齐全后,银行根据抵押房屋进行实地勘察、评估。4、报批贷款房屋评估公司会将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至银行进行审批。5、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与贷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产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7、银行放款由于各银行规定不同,其会将资金以现金、打卡或汇入合作商户账户等形式放款。

    王衍祥律师 2024.02.19 30人看过
  • 担保人不担责的情况是什么

    1、超过担保责任期;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违背真实意义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4、在担保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未经其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5、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一般可以有以下后果:1、债主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由法院冻结、扣押、查封担保人相应的财产。如由法院查封担保人的房屋。2、当债主到法院起诉了,法院就会通知担保人出庭应诉,但只要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债主必然胜诉,法院会判担保人清偿债务人的剩余债务。

    王衍祥律师 2024.02.19 39人看过
  • 欠条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什么

    期限是6个月。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担保,是为担保一项债务的实现而采取的措施,该项债务是主法律关系,担保是从法律关系。

    王衍祥律师 2024.02.19 35人看过
  • 债权人同意可以取消担保吗

    债权人同意是可以取消担保的,债权人是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在只有一个担保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其他问题。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其他担保人在债权人免除的范围内,免予承担担保责任。

    王衍祥律师 2024.02.19 30人看过
  • 债务的保证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债务的保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王衍祥律师 2024.02.19 31人看过
  • 建筑物抵押有哪些限制

    建筑物抵押的限制:(一)抵押期间建筑物转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并未告知买受人的,转让行为无效;(二)抵押人出售建筑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向抵押权人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三)抵押人出售建筑物所得价款清偿后剩余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继续清偿。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内容有: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3.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5.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6.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7.抵押权消灭的条件;8.违约责任;9.争议解决方式;10.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王衍祥律师 2024.02.19 21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