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金额按照被害单位的实际损失予以认定,共同实施职务侵占行为的,共同实施行为对被害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为职务侵占罪数额。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以累计金额计算。
职务侵占罪最高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数额较大是指职务侵占数额达到六万元以上。
职务侵占罪,数额6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即最低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如果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按下列标准量刑:1.侵占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侵占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侵占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在量刑时,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具体如下: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必须是公司董事、监事或者企业及其他单位中的职工。就是说只限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内部人员。2、本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所有权,属于侵犯财产罪的范畴。3、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4、本罪在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