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处分是国家监察机关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人员,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所给予的纪律处分和惩戒。
是纪察委部门对可能涉及到或者是参与了违纪行为的公务员进行调查检查的一种调查的过程。立案调查是纪委常用说法,指国家工作人员(党员)涉嫌违纪问题,由纪委予以立案,通常下一步措施是两规,查实后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如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政务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六个月;(二)记过,十二个月;(三)记大过,十八个月;(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政务警告处分期间为六个月,六个月后会解除警告处分。政务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措施。作出行政处分的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监察机关,作出政务处分的主体为各级监察机关。
实践中,轻处分的,党纪政纪处分择一种也可以,重处分的,必须双重处理,是否同步,要看干部管理权限,同一单位一般是同时处分的,不同单位的处分就可能就有先后。
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意义上有广狭之别。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直接指向“处分合同”,而非“处分行为”。
记大过的期间十八个月。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政务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六个月;(二)记过,十二个月;(三)记大过,十八个月;(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记大过是一种比记过更严重的行政处分,政务处分期间为18个月。记大过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