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要按合同约定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如果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债务人要承担违约责任。而有些第三人会加入债务,承担债务偿还的责任,那么债务加入是不是承担连带的责任?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债务加入是合同关系债务人的增加,它区别于债务转移,前者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是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责任,债务人并没有从合同关系中解除;后者是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至第三人,即合同关系的相对方发生变化而非增加。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债务加入中原债务人并不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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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加入是连带责任吗?债务加入是连带责任吗?所谓债务加入,是指在特定条件下,第三方自愿接受加入原本仅由借款人负担的债务负担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偿付责任。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债务加入并不必然导致该第三方必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