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投标中标后甲方不签合同,中标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按规定,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属违约,应返还保证金及付息,超期未退加倍返还;中标方合理损失及间接损失,有证据可要求甲方赔偿。

招投标中标后甲方不签合同属违约,乙方可要求其担责。赔偿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如投标费用,间接如可得利润。赔偿方式有返还保证金及利息等,协商不成,乙方可仲裁或诉讼维权。

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成功获得中标以后,若甲方未能依法签订正式合同,中标人可以依据以下具体事项进行相应的索赔需求操作:首先,针对投标保证金事宜,我们可以主张招标人需按照约定双倍退还。实际上,投标人交付的保证金具有一定程度的定金性质。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若中标后甲方不签合同,赔偿可从两方面确定。一是投标保证金相关赔偿,无正当理由不签合同乙方可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二是实际损失赔偿,包括已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和预期利润损失。

在中标通知书正式发布之后,如果有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拒绝签署具体的合同,这将被视为违反了缔约过失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将会勒令其立即整改,并可能采取罚金制裁手段,罚款额度高达到中标项目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