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是指在战时情况下,公民对国家、政府和武装力量征用其所属的房屋、车辆、场地等作战所需的物资能够提供而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征用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拒绝征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征用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拒绝征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罪的量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规定在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量刑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征用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拒绝征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无正当理由拒绝军事征用三次以上的;采取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拒绝军事征用的;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军事征用的;拒绝重要军事征用,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无正当理由拒绝军事征用三次以上的;采取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拒绝军事征用的;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军事征用的;拒绝重要军事征用,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般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既遂是需要判处徒刑的。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的规定: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