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收土地,要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样,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补偿标准包括:一、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计算。
承包土地征收土地补偿根据如下规定分割: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即归属承包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但是补偿的项目是固定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具体补偿如下: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包括菜地)的补偿标准,按政府规定,为该耕地年产值的若干倍,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范围内制定。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有,房屋拆迁房屋下土地应补偿。行动建议: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征地拆迁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收回,应予相应补偿。
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经济情况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