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人身权不包括以下这些:(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等。
侵犯署名权应当赔偿。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著作权不等于署名权。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著作权包括以下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一)发表权;(二)署名权;(三)修改权;(四)保护作品完整权;(五)复制权;(六)发行权;(七)出租权;(八)展览权;(九)表演权等。
未完成作品能取得著作权。著作权是自动保护的,无需申请。未完成的作品的完成部分具有著作权,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作者完成创作后,即取得著作权,并且能够对抗第三人的侵权活动。
以下作品不能申请著作权:(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著作权中人身权的具体内容如下: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摄影作品著作权包括以下权利:(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等。
我国《著作权法》限定的邻接权有四种,即: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除此之外,均不属于邻接权。出版者权,指图书、报刊出版者享有的权利,主要有版式设计专有权、专有出版权。
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单位职工)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时间是1个月,申请著作权登记的,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