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商标异议的期限是三个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异议的意思是: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则不能加盟。否是违法的,加盟费也不能收取。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驰名商标不可以注册。驰名商标仅是在处理案件时进行的认定,当事人不可以直接申请注册为驰名商标。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办理商标异议的情况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等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等。
商标诉讼案件一审一般要6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
对于将他人姓名作为商标名称的行为可以认定为侵权。《商标法》没有明确禁止将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但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谓的在先权利既包括他人享有的商标权、著作权等,也包括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
商标权保护的范围:(1)普通商标权的保护及于类似之商标与类似之商品上;(2)驰名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则扩及于所有的产品上均不得使用与该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相类似的标志;(3)注册商标也不能被他人用作其厂商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