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其管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1.有管辖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2.没有管辖协议的,按照法定管辖处理,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租赁合同纠纷双方约定了管辖法院的,由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管辖,双方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专属管辖,是指特定的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的法院。应诉管辖是指受诉法院对案件不一定有管辖权,但基于被告的应诉而确定了其对案件的管辖。
第一是和解,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第二是调解,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第三是仲裁和诉讼。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前提下,合同权利方将其依据合同一享有的债权通过协议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与受让人间就原合同债权的转让而订立的合同,即为债权转让合同。
债权转让方式是有多种多样的,在转让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纠纷。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协商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由约定管辖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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