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入户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收件回执》(或《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受理回执》),到原受理窗口领取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入户卡”,然后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准迁证的时间是给户口迁出地的限制,也就是从开出日计40天内有效,派出所收取准迁证后开出户口迁移证,迁移证时效一个月,一个月之内拿迁移证到落户地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证:是中国公民的户口所在地需要变动时,由户口所在地迁往新地址的重要凭证。一般是户口旧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开具。公民持迁移证到达新地址后,必须在迁移证的有效时间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入户。
要有单位出具的申请函,同时也需要出具法人代表证明。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表》,拿出申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身份证复印件。用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的文件给相关部门去核实。
土地登记申请: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需提交的资料如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