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遗嘱被篡改的、被胁迫的,则属于无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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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由于您问题描述过于简单,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复,如要深入沟通,欢迎电话咨询。
你好,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继承尚未开始。根据《民法典》第35条的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除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监护人为了使被监护人更好的治疗,默认为对被监护人有利,监护人是可以用被监护人的财产进行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