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持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质权合同、出资证明等材料,到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质押登记。

质权之设定虽然都要具备转移标的物占有作为公示要件,但是由于有形动产与无形权利之间的区别,设定权利质权时,移转权利“占有”的方式则与移转动产占有的方式有别。以股权设质时,因股权的不同表现形式各有其公示方式。(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设质之公示方式

股权质押办理登记手续,先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等,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准备;再前往股权所在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最后登记机关审核,材料齐全当场办登记,有问题要求补充修改,完成这些步骤手续即办完。

股权质押必须办理登记,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办理登记意义重大,是质权生效必要条件,有公示作用,能避免出质人随意处分股权。不办理登记质权未设立,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权益可能受损。

股权质押需要办理登记吗?股权质押需办理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办理登记意义重大,是质权设立必要条件,还具公示作用。办理时要按规定准备材料,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非上市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办。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