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全面明细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形式上要求纸质合同,内容上要求具备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必备条款。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
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入职协议之类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由此可知,入职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
签的入职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入职协议之类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
签订入职协议时注意事项如下: 1.必须在员工入职后1个月内签订; 2.劳动合同必须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相关信息; 3.必须写明合同的起止日期; 4.写明入职后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写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安排; 6.写明劳动报酬。
入职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使双方的关系处于有法可依的状态。
未签订入职协议没什么后果,但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签入职协议中途辞职不算违约。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
入职协议的基本内容如果具备了劳动合同的一般要件,应视为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而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合同概念就不能作为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