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不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一户多宅的农村家庭不允许再建造新房;出现违规建房情况的将禁止建房,比如,再耕地上建造房屋,或是建房前未被获得审批的;政府正在进行农村规划调整,或是出现土地赔偿和拆迁的,也将会停止农村自建房审批。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办理地点: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地址:顺城大街391号。电话:028-68382288。锦江公安办证中心。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电话查询:联系方式:028-86407755。办理条件:1、办理死亡人员注销户口。2、取得《应征入伍通知书》的人员可办理注销户口。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电话查询:联系方式:028-86407755。办理条件:1、办理死亡人员注销户口。2、取得《应征入伍通知书》的人员可办理注销户口。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参考依据来源:https://www.66law.cn/tiaoli/167.aspx。电话查询:联系方式:028-86407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