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建工程
土地使用权进可以转让,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1.转让前提:一是要满足交易双方的需求,比如价格、溢价、
股权等;二是要符合政府的规定,比如
土地出让金、土地证、施工证、投资强度等;
2.转让方式:一般有两种模式,一种是项目
公司的“股权交易”模式,一种是“资产转让”模式。前者相对简单,后者相对复杂,需要重新报建、变更证件、缴
纳税费等;
3.转让流程:一般包括协议共管、尽职调查、正式协议签订、评估审价、交易税费和
契税的缴纳、土地过户等步骤;
4.转让涉税:一般涉及卖家的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以及买家的契税、印花税等;
5.转让风险:一般涉及预售房屋的解约和重新签约、原开发商的债务和诉讼风险、政策变化风险等。
行动建议:
如果你想要进行或参与在建工程的转让,建议你:
1.事先做好市场调研和项目评估,了解项目的价值和潜力,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选择合适的转让方式和结构,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双方的意愿,制定合理的交易方案和条款;
3.委托专业的律师和会计师进行尽职调查和税务筹划,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4.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按照规定办理各项手续和申报,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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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期限和方式,由出让合同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下列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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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销售或者进口食品、饮料、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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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或者进口书报、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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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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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销售或者进口水、电、煤气、暖气、空调、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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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销售或者进口铁路运输服务、道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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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销售或者进口邮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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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销售或者进口电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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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销售或者进口建筑安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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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销售或者进口房屋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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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销售或者进口旅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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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销售或者进口文化娱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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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销售或者进口金融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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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销售或者进口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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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确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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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房屋、构筑物等不动产,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报告编号:NO.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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