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如何申请、报批、登记发证的流程是:1、申请人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3、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确权,登记发证。
要发不动产权证书。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法规政策规定,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由县人民政府批准。
申请;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地原因和理由,并填写《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初审: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对用地户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查等等。
申请宅基地首先主体一定要是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次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一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将宅基地出卖或出租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办理登记发证,不符合条件的不准办理。无论是村委会分配、继承、赠与、分户等方式取得的宅基地,只要是空闲地或房屋建设未竣工的,都不准发证。
一宅两户宅基地确权发证的办法为:1、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赠予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是要允许土地确权的。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2、如果是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随意建造房屋,而形成一户多宅,对于非法占有的,要全部没收。具体没收过程中有没有补助根据具体情况分析。3、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4、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5、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由于全国各省市的开展时间不同,每个村的情况不同,所以确权登记至结束的时间流程也各不相同。具体的时间要根据当地的开展情况来确定。详询当地的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