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不受法律支持。根据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有两种: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重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不受法律支持。根据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有两种: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1、重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不受法律支持。2、根据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有两种:(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重婚是否可撤销,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一、若重婚是被胁迫的,是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二、若重婚是自愿的,则属于无效婚姻,而不是可撤销婚姻。
重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不受法律支持。根据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有两种: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重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不受法律支持。根据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有两种: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的婚姻存在可撤销事由时,享有撤销权的撤销权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婚姻。因此,撤销婚姻应当采取民事诉讼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