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呢。

销售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判刑?销售生产含有毒害成分食品的罪行与恶意在食品制造及营销环节混合使用有毒、有害的非法原材料紧密相连,而销售明知道存在此类杂质的食品的行为也触犯了这一规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刑依据《刑法》规定,掺入有害非食品原料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危害健康或有严重情节处五到十年;致人死亡或有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无期或死刑。法院量刑会综合考量多种情节。

认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可从四方面判断: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主观为故意;客体侵犯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人们健康权利;客观是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等。司法中结合多证据判断,不知含毒而销售不构成此罪。

销售有害食品罪主要由以下几个要素所构成:1.在客体层面上,该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复杂的法律关系,包括了国家对于食品卫生领域内的管理规范以及众多无辜个体的身体健康权这两大重要方面。